永州日報訊(通訊員 丁凌明)“新行政復議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已經依法取得的土地、礦藏、水流、森林、荒地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這是日前祁陽市政府開展“會前學法”的一個場景。
近年來,祁陽市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過程中,緊緊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堅持把“會前學法”列為“第一議題”,率先建立推行“會前學法”制度,并將落實情況納入單位依法行政的考核內容。據了解,“會前學法”采取專題講座、研討交流、以案釋法、法律法規條文解讀等方式進行,在學習內容上做到“四結合”,即與會議研究的議題相結合、與當前的法律熱點相結合、與重點工作相結合、與政府轉變職能相結合?!皶皩W法這種方式,讓人頗感新鮮、印象深刻,且與工作緊密結合,能讓我們在愉快的氛圍中學有所獲、學有所得?!?日前,該市行政執法部門的一名負責人如是表示。
“現在是法治社會,每做一項工作或決策,首先考量的是它符不符合法治精神,有沒有法律依據;領導干部只有學法才能懂法,只有懂法了,用權才能不再‘任性’而為……”市依法治市辦相關負責人說。據了解,今年以來,祁陽市委、市政府已組織會前學法14次,市直各部門及鎮(街道)開展會前學法460余次。